可转债上市首日停牌规则

2024-02-17 12:27:47 59 0

1. 可转债上市首日停牌的原则

可转债上市首日的停牌基于以下两个原则:

第一原则:当可转债上市首日股价上涨或下跌幅度达到10%以上时,将在当日停牌一小时。第二原则:当可转债盘中成交价较发行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时,交易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停牌时间为30分钟。

2. 可转债上市首日具体停牌规则

可转债上市首日停牌的具体规则如下:

规则一:发行日后的第一交易日,可转债将进行首次交易,交易所对该可转债的交易进行停牌处理。规则二:盘中成交价格较发行价首次涨跌超过20%,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规则三:可转债上市首日成交出现下列情形,交易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a. 盘中成交价格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 b. 盘中成交价格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停牌时间为14:57。 c. 在交易所规定的盘中临时停牌时间(14:57前)仍发生第二次或更多次的临时停牌情形,停牌时间将跨越14:57,持续到开市收市时段结束。

3. 可转债上市首日的交易时间规则

可转债上市首日的交易时间规则如下:

规则一:可转债是T+0交易,也就是当天可以进行多次买卖。规则二:上市首日集合竞价范围规则:沪市新债的竞价挂单范围为发行价的70%至150%之间(即70-150元),超出范围的挂单将被视为废单。

可转债上市首日的停牌规则主要根据股价涨跌幅度和成交情形来确定。交易所对于股价上涨或下跌幅度较大的可转债会实施临时停牌,以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可转债上市首日的交易时间也有一些规定,使得投资者可以根据行情进行灵活的交易操作。

收藏
分享
海报
0 条评论
4
请文明发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