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流程如下:
1. 身份证明材料:职工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材料。
2. 购房合同或协议书:如果购房时间在一年以内,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作为提取材料。
3. 缴存证明:职工需要提供公积金账户的缴存情况证明,可以通过单位提供的职工公积金账户缴存明细等证明材料进行提取申请。
4. 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职工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在其中注明提取的具体用途。
5. 银行储蓄存款账户:提取申请材料需要经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核验通过后,才能将提取金额转入职工指定的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提取类型和条件:
1. 自住房购房提取: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办理自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后,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自住房购房总价。
2. 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可以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办理提取,之后每12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异地贷款金额。
3. 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职工,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凭房屋主管部门备案购房合同可以提取一次。
4. 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仅使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只需要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提取,之后每12个月可以提取一次。
5. 异地第二套自住房提取:根据新的提取办法,异地第二套自住房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凭证提取,提取频次和额度与武汉本地第二套自住房一致。
办理地点和联系方式:
1.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48号(华清园)。
2. 武汉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
3. 人工电话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3:00-17:30,周六09:00-16:00(除法定节假日外)。
4. 其他时间段由自助语音系统提供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提取时还需要准备以下提取材料:
1. 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 一手房需要提供全额购房发票或正规收据的原件。
职工可以选择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出具提取核准单,并将提取金额转入职工指定的银行储蓄存款账户。